能,但是有限制条件。大陆个人需要提供本人名义作为经营者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务中一般是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执照的形式来申请商标注册。我国港、澳、台及外国个人不用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可提供当地的身份证明、护照申请商标注册。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申请人是合法主体的文件。根据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不同类型,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也有所不同。
申请商标最好采用黑白图样申请。
若申请时采用黑白图样申请,属于不指定颜色的申请。在商标注册成功后,注册人可以根据使用场景和需求改变申请商标的颜色,均被视为注册商标。 若申请时指定颜色,在商标注册成功后,只有按照申请时颜色相同的图样进行使用,才可以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改变颜色的使用方式属于不规范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驳回/部分驳回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的结果之一,即: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商标注册申请时缴纳的商标申请费不予退款。目前除少数涉及驳回退款的商标申请代理业务外,一般商标申请代理业务都不予退还规费及代理费。
驳回复审是再次争取商标的途径。相较于商标注册只由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对、电子审查、独自判断、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来说,驳回复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书面审理、全面把握、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审查制度。
方案一:规避开驳回理由重新注册申请新的商标。
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通过行政诉讼来继续陈述申请人之正当理由。当然,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不服的,还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坚决依法维护自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使用了商标法中规定的禁用标志。
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及外观专利权或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不会,商标转让成功后,商标局下发的是商标转让核准证明,这份转让证明应该与之前的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不会,变更完成后商标局会发出《商标变更证明》,需与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前12个月内到有效期期满后6个月可以提出续展申请。续展申请早于有效期届满日的12个月或晚于有效期届满日后的6个月,商标局不予受理续展申请。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天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尽快处理。
版权官方登记: 版权官方登记目前是根据权利人自愿原则,对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等作品在版权局等其他授权国家机构进行版权登记。
版权官方登记效力 :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是一种证据宣示,可证明其权利归属,日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 行政处理 或诉讼的证明文件。但是,因版权登记机关对登记事项仅作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所以如果有相反的更为强大的证据证明持有版权登记证书的人不是版权人,则法院可直接否定版权登记人享有的版权。 而版权预登记是从源头对作品本身进行证据存证,进行作品存证时间认证和多纬度智能认证,其科学性可以自主验证对证,版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需要时可通过公证处出示公证书提高法律证据有效性,可与官方登记相互补充。
版权预登记是指将您的作品以及作品信息在公证处进行证据存证,可在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或者侵犯您合法权利的时候申请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审核无误将会出具公证书作为呈堂证据使用。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保护。
卖家:与商标证申请人对应的法律主体资格材料,代理委托书,商标证(及变转续证明材料),转让公证书,同意转让证明。
买家:法律主体资格材料,代理委托书,同意转让证明。
从材料递交到商标局后需要6个月左右完成转让手续。
卖家补正后交易继续;该方案需要4-6个月的等待时间。
不会,商标转让成功后,商标局下发的是商标转让核准证明(电子版),这份转让证明应该与之前的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取得《商标注册证》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均可交易出售。
争议商标、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商标若在先有过许可合同备案,转让后会影响受让人对商标的使用及经营权益,也需尽量约束杜绝此类风险。